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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子女可租房上学 专家建议警惕租金过度上涨

来源:证券日报 2017-08-18 0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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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下半年以来,各地住房租赁市场频繁获得政策利好。作为今年楼市调控中的先行军,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新政终于出炉。昨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原标题:非京籍子女可租房上学 专家建议警惕租金过度上涨)

进入下半年以来,各地住房租赁市场频繁获得政策利好。作为今年楼市调控中的先行军,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新政终于出炉。昨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析师朱万鹏昨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这一举措更加验证了北京未来的市场格局,即通过租购并举形成先租后购的梯度消费模式。

与广州“租购同权”相同的是,北京也在政策中提出解决租房子女入学等内容。如《通知》称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8月17日,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此类租赁市场来说,如果确实可以落户以及让非京籍子女享受入学机会,那么租赁市场可能发生租金随意或过度上涨现象,所以,对于此类风险需要提高警惕;此外,从供需关系来看,需求量上升确实会带来供需不平衡的现象,这样就会带来很多新的问题,所以如何引导需求流向其他区域,同时增加供应端的数量尤为关键。

此外,《通知》还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也就是说,北京集体户口拥有者可将户口落户至公租房。

【延伸阅读】

北京住房租赁市场新政策征求意见:对承租人服务保障明显提升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今起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在租赁住房供应、金融支持、平台服务、当事人权益保障等多方面予以规定。

《通知》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区实际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新建租赁住房应当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无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据标准和规划予以设置。新建租赁住房优先面向产业园区、周边就业人员出租,促进职住平衡。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承租人的服务和保障提升明显。《通知》提出,北京将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平台通过链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等服务。

《通知》还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上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此外,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在鼓励出租人方面,《通知》提出,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

据悉,《通知》征求意见截至2017年8月25日17:00前,相关意见与建议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来源: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非京籍子女可租房上学 专家建议警惕租金过度上涨)

(责任编辑:DF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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