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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亲历者自述:借到手的五六万 房子被抵押还欠100多万

来源:中新经纬 2018-03-22 0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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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套路贷亲历者自述:借到手的五六万 房子被抵押还欠100多万)

最开始只是要借五六万元周转,最后却滚成了上百万元的债务,这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但在近期却屡屡发生在一些套路贷的受害者身上。近日,南京市民张先生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自述了他最开始只想借五六万元周转,最终深陷套路贷背负了上百万债务的经历。

贷款30万到手仅有5万1

2017年10月,张先生因为手头紧张要借五六万元还信用卡,便找到在一家小贷公司(以下简称为A小贷公司)工作的李小宇(化名)。

“李小宇当时就问我有没有房子,我告诉他有,他又问我房子在哪个小区,户型怎样,面积多大,楼层多高,房龄多长,我都一一告诉了他。”张先生现在回想起来,“圈套”从这个时候已然布下,一开始李小宇们瞄准的就是他的房产,但当时的他却浑然不觉。

第一次的借款经历颇为顺畅,这也让张先生对李小宇产生了信任。随后,张先生打算借第二笔钱的时候却遇到了麻烦,这次该小贷公司不愿意借钱给张先生了。

不过,过了几天李小宇又找到张先生,说有一家可以做贷款,但叮嘱张先生“拿上房产证”。

在看了张先生的房产证并去实地验过房以后,第二家小贷公司(以下简称为B小贷公司)给张先生的银行卡打了30.1万元。不过在钱到账后,小贷公司派来的两个彪形大汉立马要求张先生去银行柜台给他们取16万元。

“他们说这16万元是保证金,但拒绝给我保证金的凭据。随后,还让我取了2000元给他们两人作为劳务费。”张先生回忆道。而因为在柜台取的现金,张先生的银行流水也无法证明这笔“保证金”又回到了B小贷公司的人手上,也无法证明给了这两个人劳务费。

当中新经纬客户端以借款者身份致电李小宇时,李小宇称,贷款只需收3%-5%的服务费,在贷款到账以后缴纳,并不存在其他“保证金”等费用。“有保证金的肯定是骗人的。”李小宇说。

不过,另一名自称近期遭遇套路贷的魏旭(化名)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一开始小贷公司中介不会告诉客户这里面有这么多门道,如果一开始就说了,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上当了。

又过了几天,B小贷公司的人打来电话说,张先生还需要给他们缴纳一万元的手续费。“他们说这是行规,于是我又去了趟银行给他们打了一万元。”

张先生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尽管缴纳了大部分保证金,这笔借款仍按照30.1万元本金计算,每个月需要还25000元,连续还12个月。

乍看起来,这似乎是一笔无息贷款,但实际上除掉扣除的保证金和手续费等,实际年化利率已经超过130%。

很快,一个月的还款时间就到了,由于忙于工作,张先生忘了及时还款。这时,B小贷公司的业务员便打电话告诉张先生的妻子,如果张先生再不还钱家里房子就没了。为了不让妻子担心,张先生谎称没有大问题,一切事情自己来解决。

随后,张先生跟随两名男子前往银行ATM机取款。原本张先生只计划给两名男子25000元作为11月份的本息还款,不过两名男子称,这些钱远远不够。在二人的胁迫下,张先生取出了78000元。

张先生计算了下,自己总共贷款30万1千元,扣除掉保证金、劳务费、手续费和第一次还款金额后,自己实际上只拿了B小贷公司5万1千元。

房子被抵押债务滚成上百万

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噩梦才刚开始。

在拿到张先生给的78000元还款后,两名男子要求立刻终止张先生一年的贷款合同,并要求还逾期费,连原先的30.1万元加上逾期费,共46万元,并要求他立即还款。

张先生这时感到很纳闷,自己明明才还了7万多,再加上之前的保证金等,为什么还要还这么多钱?这些利息和逾期费究竟是怎么算的?

他告诉两名男子自己已经还不起钱了,这时两名男子威胁他说:还不起钱就别想走。张先生担心自己的妻子和父母受人身伤害,只能跟着两名男子去了一家所谓的“填贷公司”。

这两名男子告诉张先生,他可以向填贷公司再借一笔钱来填上之前的贷款。这一次,张先生需要通过抵押自己的房产借51万元,包括需要还给小贷公司的46万元,以及要给填贷公司的5万元手续费。

在张先生收到51万元的转账后,小贷公司的人立刻抢过他的手机将钱转走。只是由于网络不好,有部分款项未转成功。

第二天,小贷公司B的两名男子再次上门,要求张先生转完剩下的款项,并将张先生的房产证也拿走,称代其转交给填贷公司。

这时A小贷公司的李小宇再度出现了,在听完张先生讲述他的遭遇后,他“好心”地建议张先生:“你怎么不早说,我们来帮你填这51万,但是你要把房产证拿过来,我们来做房产抵押贷款,在我们这里做房押你还落点钱,在填贷公司那做,你可能到最后一分钱都拿不到。”

张先生听了以后,便和李小宇一起去填贷公司想拿回自己的房产证。李小宇和填贷公司的负责人在办公室聊了半小时以后,填贷公司答应将房产证及借款合同等还给张先生,由A小贷公司来做房地产抵押贷款。

1月20日左右,李小宇带张先生到南京一家房产抵押贷款公司签了合同加借条,共计60万。

不过一个月后,张先生在房管局查到的房屋登记簿显示,其房子实际上被抵押了100万元。他打电话给房地产抵押贷款公司想问清楚究竟怎么一回事,剩下的40万究竟去哪了,但对方根本不予理睬。

到这时候,张先生才发现,在短短4个月时间里,从一开始,他借款到手的只有51000元。“我一直担心他们伤害我的家人,由于我的懦弱,现在我的房子被抵押了,债务滚成了100多万,而我的手上却几乎没有凭据,我老婆还和我离婚了……我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中。”

张先生最后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他已经向南京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经受理,但最后结果如何目前还不好说。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各地“套路贷”的案件层出不穷,据上海检查机关披露,上海在2017年起诉的“套路贷”案件就有58件,涉及183人,法院已判决42件118人。

上海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奚山青在今年1月召开的集体采访会上也总结道,所谓“套路贷”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以“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或者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进而通过讨债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

他也建议,一是加强检察建议的社会治理效果。针对“套路贷”案件中被害人群体特点,针对高发职业群体起草制定相关检察建议,增强社会治理效果。

二是强化社会面宣传和预防力度。针对套路贷犯罪中群众容易上当受骗的关键环节,如借贷机构选择环节、债务文书署名环节、人身财物受侵害环节,全方位、多样化开展社会宣传警示,帮助群众提高对犯罪警惕和识别度。

(责任编辑:DF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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