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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爽约” 投资型酒品谁在“裸泳”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万晶 2014-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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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黄酒价格持续下跌,酒品投资风险爆发。近日,有酒品投资者反映,湖南胜景干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南胜景山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发售的“珍藏精品”投资酒品达到回购条款约定条件,但公司未能及时向交易中心提交足额的回购保证金,该投资酒品能否如期回购只有看履约保函的执行情况。

投资型酒品出现风险

10月21日,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胜景干黄·珍藏精品”回购相关事宜的通知》,鉴于酒品回购人湖南胜景干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向交易中心提交足额的回购保证金,交易中心已于2014年10月20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主张《履约保函》项下的4900万元担保款。待中信银行履约保函项下的4900万元担保款到账后统一执行回购。

近年来酒品行情一路向下,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要求发售人需对自己的酒品质量及价格负责,如果酒品市场价格不能达到约定价格,发售人有义务对已发售的酒品进行回购。为确保回购顺利完成,酒品发售人需提供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

根据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官网资料,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于2014年4月4日为申请人湖南胜景山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交易中心开具了包括回购义务在内的总额4900万元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交易中心于2014年4月23日将4900万元解冻款划入了中信长沙分行及保函申请人共同指定的账户。

根据《履约保函》的约定,中信银行需在收到索赔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索赔款,据此计算,中信银行的最后付款期在2014年11月4日左右。中国证券报记者致电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东塘支行负责此履约保函业务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与胜景干黄公司沟通,如果胜景干黄无法凑齐钱款进行回购,中信银行将按照约定在最后付款期限之前执行保函的支付,不会出现爽约。

胜景干黄面临信任危机

2013年10月,湖南胜景山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提交了会员申请资料,经过交易中心审核通过,获得了在交易中心发售酒品的资质。2013年10月29日,交易中心组织了“胜景干黄·珍藏精品”酒品评审会。11月25日发售“胜景干黄·珍藏精品”酒品。

“胜景干黄·珍藏精品”酒品发售公告约定了发售人胜景干黄公司履行回购的条款。如果酒品挂牌交易首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的期间内不能连续65个交易日中每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或超过1030元/2500ml·坛(即206元/500ml),则发售人在公告规定的回购期内按回购价1025元/2500ml·坛(即205元/500ml)对参与回购的客户履行回购义务。“胜景干黄·珍藏精品”酒品成交情况早已达到这一回购条款的约定。

据了解,胜景干黄的前身胜景山河,曾经原预定于2010年12月17日登陆深圳中小板的胜景山河,因招股书披露不实、涉嫌虚增销售收入遭到媒体质疑,在原定上市日当天宣布暂停IPO。2011年4月6日二次上会被否,之后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成为继立立电子、苏州恒久之后,证监会第三次撤销已过会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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