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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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银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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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期储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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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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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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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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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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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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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计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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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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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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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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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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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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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递增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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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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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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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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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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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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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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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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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提前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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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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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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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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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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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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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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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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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两只环球指数,分别为德国DAX 30指数和法国CAC 40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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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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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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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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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于每月估值日(共6个)日观察篮子中最差指数表现值,若等于或高于自动赎回触发水平(即101%)则产品自动赎回,支付100%投资本金以及年化5.10%*的自动赎回回报。如果没有发生自动赎回事件且没有发生下限触发事件,则到期支付100%投资本金以及年化5.10%*的回报。如果没有发生自动赎回事件且发生下限触发事件,则到期支付投资本金由最后估值日的表现水平决定,最高100%投资本金,最低95%投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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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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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 确定两只指数的初始价格
观察期 估值日(是否发生自动赎回) 观察指数表现,最差指数表现值是否等于或高于自动赎回触发水平101%(即发生自动赎回事件)
是 自动赎回额 投资本金 × [100% + i* ×( 红利÷12 )]
估值日(是否发生下限触发)每个估值日观察指数表现,最差指数表现值是否等于或低于下限触发水平90%*(即发生下限触发事件)
是 到期日赎回额 ,则该数值为3。
投资币种为美元,投资期限为6个月,挂钩2只环球指数。每月观察,如果发生自动赎回事件则于自动赎回结算日支付自动赎回额
如果没有发生自动赎回事件且没有发生下限触发事件,则到期返还100%投资本金
如果没有发生自动赎回事件但是曾经发生下限触发事件,则到期赎回额由最后估值日的表现水平决定,最低为95%投资本金,最高为100%投资本金
红利:由银行于交易日在介乎3.10%(含)至7.10%(含)的范围内最终全权决定, 于2016年6月13日预定为5.10%。
下限触发水平:由银行于交易日在介乎80.00%(含)至100.00%(含)的范围内最终全权决定,于2016年6月13日预定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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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息返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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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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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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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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