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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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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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期储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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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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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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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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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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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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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计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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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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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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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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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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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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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递增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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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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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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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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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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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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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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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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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提前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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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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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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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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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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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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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产品无认购费。
2、本产品收取销售服务费0.35%/年,托管费0.05%/年,按日计提。
3、本产品所投资工具所获收益扣除销售服务费后,超过本理财产品测算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人投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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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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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于现金、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CD)、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利率掉期、外汇掉期、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应收债权、债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特定资产收(受)益权、票据类资产、委托债权、优先股、货币基金和债券型ETF等投资工具。投资比例为:
投资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现金、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CD)、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利率掉期、外汇掉期、优先股、货币基金和债券型ETF 30-100%
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贷款、信托受益权0-70%
特定资产收(受)益权、应收债权、债权收益权、票据类资产、委托债权等 0-70%
本产品可通过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专户(或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和北交所交易平台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实现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且可以由资产名义持有人按公允价格转让本产品所投资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标的
2、本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或中信银行基于勤勉尽职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投资范围进行调整。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变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发布相关变更信息后进行变更。投资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变更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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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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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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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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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本产品拟投资产品的收益水平,通过综合测算,产品投资者可获得的测算年化收益率2.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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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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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所获本产品理财收益=理财本金×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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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息返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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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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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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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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