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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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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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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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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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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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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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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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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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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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募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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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1137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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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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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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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参与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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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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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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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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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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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力争本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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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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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构建低风险投资组合,遵循稳健投资原则,以研究为导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投资和量化管理,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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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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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于申购的新股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高于计划资产净值的20%;投资于债券、短期金融工具、现金类资产的资产,不低于集合计划净资产的80%,其中,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集合计划净资产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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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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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集合计划将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决策来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型基金、股票、债券、短期金融工具和现金类资产的比例。长期内,本集合计划将基于对政治、政策形势、宏观经济走向、利率政策、行业景气情况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分析,衡量类别资产的收益风险特征,调整资产配置。短期内,本集合计划将基于对经济发展过程中政策、法规的相关变化,把握市场过度波动的机会,通过时机把握来调整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策略
本计划在固定收益类证券方面的主要投资对象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及逆回购等。
3、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包括:开放式和封闭式股票型基金;开放式和封闭式平衡型基金;开放式指数基金等;本集合计划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筛选主要依据以下因素决策:1)基金的净值增长能力;2)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水平;3)基金的持仓品种及分布特征;4)基金的折价率;5)基金经理和基金团队的管理能力等。
本集合计划将定期和不定期对所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分析、评估和排序,动态调整基金品种和基金间组合比例,不断优化和提升基金组合的风险收益水平。
4、股票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并不刻意进行股票交易,只有在找到符合标准的股票后,才将其纳入核心股票池进行长期投资。本集合计划的股票投资对象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首选上市公司股票。
5、新股申购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通过深入分析上市公司基本面情况,结合新股发行市场环境,利用相对价值分析(RVA)方法,对新发或增发股票进行研究和定价,积极参与新发和增发股票的询价和配售,获取一、二级市场的价差收益。由于股票内在价值通过其基本面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则可以通过可比公司的股票价格反映,因此本集合计划将根据可比公司股票基本面因素和价格因素构造多因素模型,并利用该模型预测新发或增发股票在二级市场的合理定价以及发行价格。同时,本集合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状况和资金面情况,合理估算新股一级市场发行价格、中签率、机会成本、申购收益率及最大风险值。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新股申购收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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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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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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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特别分配条款,风险管理人先担。
本条款只适用于在推广期内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至补偿时尚未退出的计划份额,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计划满每一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低于1.0225元,管理人有义务仅用自有资金出资所拥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计划份额的资产,通过金额补偿的方式补偿委托人,直到委托人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达到1.0225元或华泰证券持有计划份额的资产补偿完毕为止;
在集合计划满第一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高于1.05元,华泰证券有权提取这部分计划份额资产超过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为报酬。
2、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每个月开放一次,满足委托人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3、不设参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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