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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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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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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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成都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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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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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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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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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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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募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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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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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参与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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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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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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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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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在追求集合计划资产安全性和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集合计划资产在管理期限内的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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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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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管理人的丰富的投资经验,采用灵活的投资策略,通过对固定收益类及短期金融工具的研究及投资,获取合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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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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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除股票型基金的优先级基金外)、混合型基金(包括ETF、LOF基金、封闭式基金)等,占资产总值0-100%。
(2)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到期日在1年以上)、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到期日在1年以上)、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的优先级基金、债券逆回购(期限大于7天)、债券正回购等,占资产总值0-100%。
(3)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基金子公司“一对多”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投资品种,占资产总值的0~100%。
(4)本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业务,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40%。
(5)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为7天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占资产总值的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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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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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将资产配置和精选投资标的相结合,在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与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的基础上,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一对多”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为主,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保值增值。本集合计划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固定收益市场、货币市场相对收益率,在集合计划限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主动调整资产的配置比例。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具备较高收益率,拥有良好兑付能力的基金子公司“一对多”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固定收益类投资标的。本集合计划力求通过该类个性化的投资范围为客户追求超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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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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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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