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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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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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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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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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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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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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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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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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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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募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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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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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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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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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参与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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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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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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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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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以量化分析方法为基础,以趋势交易策略、套利交易策略、对冲交易策略等为主,追求绝对收益回报,力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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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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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以量化分析方法为基础,以趋势交易策略、套利交易策略、对冲交易策略等为主,追求绝对收益回报,力求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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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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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其中,单只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20%,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同时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10%。按买入成本计算,投资创业板股票总金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净值的30%。
(2)金融衍生品投资占用的保证金合计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50%。
(3)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
(4)现金类资产投资比例为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在开放期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
(5)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比例为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100%。
(6)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低于0.900元时(含),权益类资产及持有各类期货的保证金比例合计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20%,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低于0.850元时(含),集合计划不得新增权益类投资,并且将权益类资产及期货保证金比例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降为0。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低于0.900元(含0.90元)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终止本集合计划。
管理人将在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使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投资对象合并、集合计划规模变动等外部因素,致使本集合计划的组合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约定的,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如遇相关证券不能上市交易的,上述时间期限自动顺延)。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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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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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依据基本面进行股票精选,依据行业选择、估值水平和股票流动性构建股票组合,在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的基础上构建基金组合,剩余资产将配置于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上。同时,股指期货投资以趋势交易、套利交易、套期保值追求收益。
〔1)现货组合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通过量化分析方式精选个股,其中重要从公司的估值水平,成长性,盈利能力,盈利预测,盈利风险等方面对全市场股票综合打分排名,最后选出优秀投资标的。
2)基金投资策略
针对指数型基金:重点投资于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股指期货合约对应的指数相关性较强的指数型基金;针对一般的开放式基金:首先,重点通过以下因素评估和选择基金公司:公司守法遵规情况、投资文化、投资结构、风险控制、管理规模和整体业绩、投资团队的投资风格及稳定性等。其次,在精选公司的基础上,对基金的投资绩效、投资绩效的持续性、风险、评级情祝、费率、规模及风格特征、流动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估,最后选择出能为整体资产带来超额回报的基金进行投资。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1)套期保值策略
本集合计划可能采用套期保值策略,套期保值的对象是持有的股票等权益类现货组合;套期保值的工具是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或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其它股指期货合约。
2)套利交易策略
本集合计划可能采用套利交易策略,主要进行期现套利和跨期限套利交易。①期现套利策略:当现货价格与股指期货的合理价格产生偏差,而此偏差又大于投资者同时参与股票现货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成本时,投资者就可以进行跨股票现货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之间的套利交易,以赚取风险较小的利润。②跨期限套利策略:当同一品种的不同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暂时性偏离正常价差水平时,可以通过买入某一期限的合约同时卖出另一期限的合约,待合约价差回归到正常价差水平时再同时进行反向交易,从而获取套利收益。
3)以趋势交易为主的投机交易策略
投机交易以趋势交易为主。趋势交易策略主要从定性、定量两个角度确定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货的趋势方向和买卖时机,在上升趋势中适当持有净多头合约,在下降趋势中适当持有净空头合约,在对以投机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敞口、保证金比例及止损标准进行严格控制的前提下,进行趋势交易。
(3)债券投资策略
考察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通过主动的利率预期进行久期管理;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在组合平均久期和类属配置确定的基础上,对影响个别债券定价的主要因素,包括流动性、市场供求、信用风险、票息及付息频率、税赋、含权等因素进行分析,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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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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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不设固定业绩比较基准。如果将来出现合适的业绩比较基准,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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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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