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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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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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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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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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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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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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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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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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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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募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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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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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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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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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参与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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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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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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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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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通过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机会的把握获取投资收益,力争获得相对稳健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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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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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市场和基本面的深刻理解,构建由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主的投资组合,力争实现资产净值的稳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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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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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在各类资产上的投资比例,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权益类资产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投资比例为0一100%;(2)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剩余期限在1年内的国债、期限在7天内的债券逆回购等,投资比例为0一100%。委托人在此同意授权管理人可以将集合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交易完成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书面通知托管人,通过管理人的网站告知委托人,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利益冲突,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如因一级市场申购发生投资比例超标,应自申购证券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如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造成集合计划投资比例超标,管理人应在超标发生之日起在具备交易条件的10个交易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如遇限售期等原因导致交易条件不具备,则上述期限自动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管理人确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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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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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策略本资产管理人将对进行非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就其所属行业特点、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增发价格高低等方面做出评估,并对市场未来走势进行判断,从战略角度评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期中签情况、预期损益和风险水平,积极参与风险较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结束后,本管理人将根据对股票内在投资价值和成长性的判断,结合股票市场环境的分析,选择适当的时机卖出。2.现金类资产投资策略本集合计划以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现金类管理工具的组合操作,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同时,兼具资产流动性,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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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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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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