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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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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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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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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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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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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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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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募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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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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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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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参与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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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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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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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广州承兴应收账款系列产品,产品资金用于购买融资方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本集合计划闲置资金可投资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力求在控制整体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稳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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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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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兼顾产品流动性,实现委托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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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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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承兴应收账款系列产品:0-100%;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0-100%;
(3)商业银行理财计划:0-100%.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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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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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广州承兴应收账款系列产品,闲置资金可投资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商业银行理财计划。
2、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通过对所投资广州承兴应收账款系列产品及其投资的项目情况、产品风险控制等各方面因素做详尽研究,力争为投资者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稳健收益。
3、广州承兴应收账款系列产品简介
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广州承兴应收账款系列产品资金用于受让融资人因销
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其债务人为符合条件的大型央企或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通过与融资人签署“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与债务人签署“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并至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登记公示的方式作为保障措施。融资人所得的转让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收账款的第一还款来源为债务人到期还款,第二还款来源为融资人对应收账款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及回购义务。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罗静同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筛选标准如下: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的行业,如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常消费、电话通信等;
(2)国资委中央企业名录中的央企或其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包括各层级子
公司、附属公司);
或(3)沪深交易所以及港交所、纽交所等管理人认可的境外交易市场的上市
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包括各层级子公司、附属公司),其中上市公司应满足如下标准:
①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
②最近一年年末总市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③非*ST, ST、拟退市公司;
④实际经营需满3年;
⑤上市需满1年。
对于应收账款债权的准入标准如下:
(1)应收账款债务人应为根据筛选标准所认定的应收账款债务人
(2)应收账款应为融资人向债务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3)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贸易真实存在;
(4)融资人已履行了贸易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及其他全部附随义务,能够提供商业发票、发货单;
(5)融资人与债务人间不存在贸易合同履行方面的纠纷;
(6)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融资人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等权利限制;
(7)应收账款不存在法定不得转让的情形;
(8)融资人与债务人间的贸易合同中未约定应收账款不得转让的条款;
(9)应收账款债务人书面确认债务及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情况;
(10)应收账款有明确的到期日,账期一般不超过180天(含);
4、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成立,截至2017年3季度末,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静,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零售;电子产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家居饰品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婴儿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润滑油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乳制品零售;酒类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乳制品批发;酒类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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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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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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