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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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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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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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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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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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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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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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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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募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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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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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参与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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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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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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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将充分发挥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资产配置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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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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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将充分发挥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资产配置组合。力争在控制集合资产的本金风险基础上,努力为委托人谋求收益,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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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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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
(2)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
(3)在任一时点,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40%。
委托人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集合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管理人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将遵循客户利益有限原则,在发生上述所列投资证券事项时,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将交易结果告知托管人,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通过资产管理季度报告向委托人披露。
如因一级市场申购发生投资比例超标,应自申购证券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如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证券公司之外的因素,造成集合计划投资比例超标,管理人应在超标发生之日起在具备交易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如遇限售期等原因导致交易条件不具备,则上述期限自动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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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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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以绝对收益为投资目标,并兼顾计划资产的长期增值。在投资策略上充分发挥管理人在资产配置方面的特长,主要通过对固定收益类工具投资策略,以期能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通过对投资债券、回购做出规划,包括债券组合的规模、投资期限、期间的流动性安排等,然后在这些约束条件下,综合运用估值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利率预期策略等多种方法,结合债券的流动性、信用风险分析等多种因素,对个券进行积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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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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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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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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