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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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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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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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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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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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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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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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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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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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募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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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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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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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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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参与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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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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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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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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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广州承兴应收账款产品资金用于受让融资方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力求在控制整体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稳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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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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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兼顾产品流动性,实现委托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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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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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广州承兴应收账款产品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净值的80%
非因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管理人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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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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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广州承兴应收账款产品,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和债券逆回购。
2、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通过对所投资广州承兴应收账款产品及其投资的项目情况产品风险控制等各方面因素做详尽研究,力争为投资者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稳健收益。
3、广州承兴应收账款产品筒介
项目名称:广州承兴应收账款产品
融资人: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包含各层级子公司、附属公司,统称融资人)
剩余融资期限: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广州承兴应收账款产品期限为1年,广州承兴应收账款账期一般不超过180天(含),应收账款到期后如无合适的资产接续,将提前终上,本集合计划资金和资产明确对应,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集合计划到期日,期限匹配到期收益分配:请见本合同第十四部分“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
交易结构及风控措施: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广州承兴应收账款产品资金用于受让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包含各层级子公附属公司,统称融资人)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其债务人为符合条件的大型央企或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通过与融资人签署《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并与债务人签署《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并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系统登记公示的方式作为保障措施应收账款的第一还款来源为债务人到期还款,第二还款来源为融资人对应收账款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及回购义务,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罗静同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保证合同》。
风险状况:请见本合同第二十四部分“风险揭示”
4、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筒介
广州承兴营销理有服公司于2002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元,法定代表人罗静,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零售;电子产品批发;家用电墨批发;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家居饰品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婴几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润滑油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控器械)非许可类医控墨械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乳制品零售;酒类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乳制品批发;酒类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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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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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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