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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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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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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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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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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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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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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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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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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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募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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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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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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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参与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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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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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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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计划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通过科学合理的券种选择、久期规划与信用分析,在严格管理风险和保障必要流动性的前提下,为集合计划持有人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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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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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的利率研究和信用研究基础上,优化组合,精选个券,充分挖掘信用债市场、类固定收益资产中的投资机会,实现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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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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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本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包括国债(1年以上)、地方政府债(1年以上)、央行票据(1年以上)、金融债(含政策性银行债)、同业存单、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资产支持证券(含证监会和银监会主管及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可分离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等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债券型基金(含债券分级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等。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可分离债、中期票据的信用等级满足债券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至少有一项在AA及以上级别。
(2)现金类资产:占本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包括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现金、到期日在1年内(含1年)的国债、到期日在1年内(含1年)的央行票据、到期日在1年内(含1年)的政府债券、不超过7天(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等。
(3)债券正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40%。
(4)类固定收益型证券公司集合(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一对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计划:占本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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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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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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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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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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