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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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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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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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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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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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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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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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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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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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募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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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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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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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参与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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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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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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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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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控制和分散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实现组合资产长期稳定增值。[2016-5-30合同变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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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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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力求资金安全和本金不受亏损,在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自身的议价能力及资金管理能力,努力为委托人谋求收益,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2016-5-30合同变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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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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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收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超过7 日的债券逆回购及其它具有明显固定收益特的证券等;
(2)现金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开放日,不低于计划资产净值的10%;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大额存单、期限在1 年内(含1 年)的国债、期限在1 年内(含1 年)的政府债券、期限在7 日以内的逆回购等;
(3)证券正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40%,若未来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对该比例限制予以修改或取消,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公告后将按照新的监管标准予以调整,无需再征得委托人同意;
(4)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前一工作日计划资产总值计不超过100%。参与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质押股票不得为ST 和*ST 股票(已完成实质性资产重组的ST类公司除外)、B 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 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 股股票。
②属于主板股票且为沪深300 指数成分股的流通股票的质押率不超过60%,其余流通股票的质押率不超过50%,中小板流通股票的质押率不超过45%,限售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应早于购回交易日至少一个月)及创业板流通股票的质押率不超过40%,限售创业板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应早于购回交易日至少一个月)质押率不高于35%。
③单一股票质押融资金额不超过该股票近期平均流通市值的10%,也不得超过该只股票近期日均交易金额的10 倍。
④质押流通股的预警线不低于150%,平仓线不低于130%;质押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限售股票的预警线均不得低于160%,平仓线不得低于140%。
⑤组合投资多个股票质押回购标的的,投资标准可适当放宽。委托人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参与沪深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参与沪深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时,由管理人代表集合计划与融入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由海通证券负
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委托人知悉并确认管理人为海通证券100%控股子公司。
委托人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集合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交易完成起5 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托管人,通过管理人网站告知委托人,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如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证券公司之外的因素,造成集合计划投资比例超标,管理人应在超标发生之日起在具备交易条件的10 个交易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在投资运作前,管理人应与托管人就新增投资品的清算交收、估值核算等达成书面一致同意。[2016-5-30合同变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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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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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配置策略
本计划通过深入的利率研究和信用研究,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情况进行预判,并结合各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在符合相应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
管理人通过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主动地调整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提高债券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2)收益率曲线策略
管理人通过对债券市场微观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期,获取收益率曲线形变带来的投资收益。
(3)信用策略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计划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
(4)个券优选策略
管理人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3、基金投资策略
本计划坚持从研究基金价值入手,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择管理规范、业绩优良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构建备选基金池,对基金的投资理念和投资价值进行判断。
4、现金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计划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现金管理类金融品种的组合操作,在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通过合理有效分配本计划的现金流,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满足本计划投资运作的要求。
5、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投资策略
溢价策略。对特定资金融入方的信用资质进行分析评估,包括资金融入方所在行业发展前景、资金融入方行业地位、经营优劣势、财务状况变化、历史信用记录等,获得对资金融入方的信用总体评价,并参考市场利率体系,结合流动性因素,在此基础上确定回购溢价率,获得对资金融入方的合理信用溢价和流动性溢价。价差保护策略。交易初期通过以低于股票(股权)收益权对应的标的股票(股权)市场价格的受让价投资于标的股票(股权)收益权,在交易初期即获得较高的价差保护,以约束特定资金融入方特定日期的回购义务。
信用风险缓释和盯市策略。为缓释资金融入方的回购风险,按照一定标准优选标的股票(股权),并以标的股票(股权)作为质押物担保资金融入方的回购义务;海通证券采用逐日盯市质押物的市场价值,当质押物的市场价值低于一定水平(即设定的平仓线)时,对质押物采取平仓措施,保障投资本金及约定的预期收益安全。
[2016-5-30合同变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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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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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基准:4%(2019/9/24-2020/3/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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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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