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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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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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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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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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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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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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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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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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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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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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募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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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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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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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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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参与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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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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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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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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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控制和分散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实现组合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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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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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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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集合计划的总资产不得超过本计划净资产的200%;
(2)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3)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单只债券的资金不得超过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25%,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除外;
(4)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25%,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单一融资主体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视为同一资产合并计算;
(5)本集合计划参与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上一日集合计划净资产100%;
(6)本集合计划开放退出期内,其资产组合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价值,不低于本计划资产净值的10%。投资者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集合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托管人及与管理人、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从事上述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合同约定,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交易完成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书面通知托管人、通过管理人的网站告知投资者,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管理人如投资托管人、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托管人应配合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并进行披露。
如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证券公司之外的因素,造成集合计划投资比例超标,管理人应在超标发生之日起在具备交易条件的15个交易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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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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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管理决策体系由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构成。
(1)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在战略层面予以决策
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议事协调和组织决策等工作,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资产管理业务合同的要求对于业务发生过程中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决策。
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的职责为:根据公司执行委员会下达的年度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及相应授权,拟订该项业务的年度实施策略;审议批准年度资产配置策略和证券池;监督资产管理业务总体的开展状况,控制业务风险,保障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安全。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决定集合计划的主要投资原则,并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参数的选择与调整等提出指令性意见。
(2)资产管理部为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的日常运作机构,在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的授权下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事宜进行相关投资及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3)投资经理进行战术性组合配置及优化
投资经理为资产管理业务的实际执行人,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投资经理根据研究部门及其他咨询机构提供的研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来源,综合分析,提出集合计划的资产配置建议和具体的参数设定方案。
(4)交易员根据投资指令实施投资交易
交易员主要职责是按照投资经理的交易指令进行交易操作;及时向投资经理提示市场出现的异常交易状况并提供建议;进行交易记录、汇总与报告;对投资经理发出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和投资组合限制的交易指令,有权停止执行并立即向资产管理部负责人报告。
(5)合规与法律事务部和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控制
合规与法律事务部和风险管理部根据监管部门规章制度和公司风控制度,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全程监控,通过事前防范、实时监控、自动预警、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有效防范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3、
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本集合计划将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进行战术性资产配置,确定组合中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追求更高收益,回避市场风险。
(1)资产配置策略
A、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指标(主要包括: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GDP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就业率水平、国际市场利率水平、汇率),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状况、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在整体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B、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流动性等因素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不同类属资产的目标配置比例。
C、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在明细资产配置上,首先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产信用等级、流动性指标(流通总量、日均交易量)决定是否纳入组合;其次,根据个别债券的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与剩余期限的配比决定是否纳入组合;最后,根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发行总量、流通量、上市时间),决定投资总量。
(2)债券投资策略
在固定收益品种投资方面,本计划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在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以利率债为主,信用债为辅的投资策略,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运用投资管理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信用债选择方面,重点挑选优质的产业债进行配置,既保证了绝对收益水平,也控制了潜在的信用风险。资本利得方面,由于利率债普遍久期偏长,投资过程中首先要规避大幅度的收益率上行,其次再寻求阶段性的机会,仅在利率下行明显时阶段性加大组合久期并追加部分杠杆操作。
私募可转换债券方面,投资前需做好对私募可转换债券发行主体、担保人和担保物的尽职调查审核,优先挑选优质发行主体,以减小私募可转换债券发行主体信用风险;同时注意分散投资标的,以控制集中度风险;投资后需注意对发行主体经营、财务等各方面持续监督,若发现发行主体有异常经营状况,提前准备应对策略。如管理人根据投资的私募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文件向发行人或服务商申请转股的,管理人须事前就投资范围变更、产品类型的调整取得全体投资者的书面同意,并履行登记备案等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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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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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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