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投资连结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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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是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在以下情况下可领取本合同下的退休金或保险金: 一、退休金: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之后退休; 二、提前退休金:被保险人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或之后退休; 三、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身故; 四、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全残; 五、离职保险金:被保险人离职。 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领取以上退休金或保险金时,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领取: 1、一次性领取: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被保险人离职时,将扣除合同解约费)一次性给付,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分期领取:被保险人于申领时从本公司提供的领取方式中选择一种,本公司将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被保险人离职时,将扣除合同解约费)依其选择的领取方式及申领当时该领取方式对应的转换费率计算后分期给付,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3、转为保留成员(身故除外):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超过本公司规定金额的,被保险人可以申请成为保留成员,本公司将其个人账户转为保留账户。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