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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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内身故,我们将按当时已交本合同保险费的总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教育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教育保险金。
立业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22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立业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将按本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单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但分红是非保证的。在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我们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该年度的红利金额,并分配给您。
在同一保险单年度,若本合同在该保险单年度一直有效,则您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参与红利的分配。
在投保时,您可在投保单上选择下列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 现金领取;
(2) 累积生息:您将红利交由我们保存,并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本合同效力终止时,我们将一次性向您付清由我们保存的红利及其利息。
若您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您可按我们的规定变更红利领取方式。
我们将每年至少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红利通知书的内容将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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