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特种意外伤害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年满十八周岁至七十周岁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的期间为1 年 |
发行机构 |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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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节假日的公休和调休日,以乘客身份搭乘合法商业运营的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我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第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我公 司将按本合同约定的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事故对应的保险金数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后,我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