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少儿保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14周岁及以下 | 保障期限:至被保险人18周岁 |
发行机构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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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每份本产品的基本保险金额如下表所示。您可投保一份或多份,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 保险责任 每份基本保险金额 初级教育年金 人民币200元 高中教育年金 人民币1,000元 成才保险金 人民币5,000元 | ||
保险责任 | 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每份本产品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初级教育年金 在本合同生效日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在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但未满15周岁期间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按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初级教育年金。 在本合同生效日被保险人已满6周岁的,在本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零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次初级教育年金(关于犹豫期请参见第十三条“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在被保险人年满15周岁之前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余下各次初级教育年金。 2.高中教育年金 在被保险人年满15周岁但未满18周岁期间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中教育年金。 3.成才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成才保险金。 二、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