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责任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发行机构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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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以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因使用液化石油气罐及附属灶具发生火灾或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因液化石油气罐泄漏造成人身伤亡; (三)正常调换的液化气罐在往返运输途中发生火灾、爆炸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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