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医疗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同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具体起讫时间于本合同中载明。 |
发行机构 |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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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下同)就诊而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对累计超过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部分,保险人按与投保人约定的支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投保时约定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上限。 本合同中的医疗保险金为医疗费用保险,适用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通过任何途径(包括本保险)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金额。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