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信用与保证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发行机构 |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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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被保险人的雇员(以下称“投保雇员”)在从事或担任保险单载明的岗位或职务时,单独或与他人共谋采取下列不诚实行为导致被保险人资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偷盗或侵吞公司财产; (二)挪用公款; (三)篡改、伪造公司文件、票据等。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