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信用与保证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
发行机构 |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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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外派劳务人员由于不履行其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导致被保险人的下列经济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因处理外派劳务人员违约事宜而实际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办理证照费以及经过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处理上述事宜的代理费用(不含对外方的赔偿); (二)被保险人因外派劳务人员违约须将外派劳务人员送返中国境内而实际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交通费; (三)外派劳务人员脱岗造成外方被当地政府机构罚款导致的被保险人对外方的经济赔偿; (四)外派劳务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外方直接物质损失导致的被保险人对外方的经济赔偿;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支付的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勘验费、鉴定费、律师费等),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