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责任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次药物临床试验的持续期间以及索赔宽限期,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其中索赔宽限期为本次药物临床试验的持续期间结束后的三个月内,保险单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发行机构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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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药物临床试验活动中,因试验药物导致严重不良事件发生,造成使用试验药物或试验相关产品的试验受试者遭受人身伤亡(包括残疾),并且受试者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索赔申请,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本公司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扣除免赔额后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明细表约定负责赔偿。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