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自愿保险、主险、货物运输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保险自货物离开本保险单所载地点之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经正常之运送过程,以迄下述之一时为止。 1 交付与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所属或其他最终之仓库或储存处所。 2 交付与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或其他由被保险人选择使用的任何之最终之仓库或储存处所; 3、正常运送过程以外之储存; 4、货物之分配或分发; 5、被保险货物自飞机最终卸货机场卸货完毕之日起届满30 天 以上三种终止情形以孰先发生者为准。 6、如被保险货物自飞机于最终卸货机场卸载完毕后,而在本保险尚未终止时,欲再运往本保险单所载以外之其他目的地时,本保险之效力,除仍受前述保险终止约定之限制外,应于该项货物开始再运往其他目的地时终止。 7、本保险对于非由被保险人所能控制之迟延、偏航、被迫卸货、重运或转机,以及依据运送契约授权飞机承运人或飞机租用人自由载量而产生之任何危险变更之期间内继续有效(但仍受上述终止之约定,及以下第6 条之限制)。 |
发行机构 | 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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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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