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疾病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女性保险 | 投保年龄: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女性在职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发行机构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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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等待期后(续保者不受90日时间的限制),在治疗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机构指定医院被确诊初次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输卵管癌、原发性子宫体癌、原发性子宫颈癌及原发性阴道癌中的一种或多种,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初次患有上述癌症的时间以病理检查报告确诊结论时间为准。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