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普通意外伤害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日期为准,但最长不超过一年,自生效日的零时起到满期日的二十四时止。 |
发行机构 |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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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或致成本合同所约定的残疾,我们按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按月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或于我们确认被保险人残疾后按月向该被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此外,我们自给付首十二个月度的保险金后,每月给付保险金额按百分之五每十二个月度逐次递增,本合同项下的总赔偿的月数以保险单上所载为限。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