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自愿保险、主险、货物运输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保险责任自保险标的或其任何部分离开保险指定地发货场所后开始,包括正常运送过程,直至保险标的或其任何部分送至邮件包裹上所记载的地址时终止,但不包括保险标的在所交递的包装场所期间内的任何风险。 |
发行机构 |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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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1. 本保险承保下列致使保险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的危险,但以下第3条的规定除外。 1.1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颠覆或因而引起之内乱,或来自任何交战国之敌对行为或与其对抗之行为。 1.2由前述承保危险项目1.1 条或其有关的企图所致使的捕获、扣押、拘捕、监禁或拘留。 1.3遗弃之水雷、鱼雷、炸弹或其它武器。 2. 本保险承保因避免保险事故所致损失的共同海损及救助费用,其理赔及确定应依据运送契约及有关的法律与习惯。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