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自愿保险、主险、货物运输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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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1. 本保险承保下列4,5,6,7各条规定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物灭失或损坏。 2. 本保险承保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其理算或确定应根据运输契约和(或)有关法律和惯例办理。该项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的产生,应为避免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或与之有关的损失所引起的,但下列4,5,6,7各条或本保险其他条款规定的不保责任除外。 3. 本保险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根据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由被保险人应付的比例责任,视作本保险单项下应予补偿的损失。如果船东根据上述条款提出任何索赔要求,被保险人同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自负费用为被保险人就此项索赔进行辩护。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