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责任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一年 |
发行机构 |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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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中列明的培训场地和被保险人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培训、考试路线范围内从事驾驶员培训、考试业务时,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人的学员或教员遭受下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人身伤亡; (二)行李物品的损坏或被盗窃、被抢劫。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