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家庭财产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可以为一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也可以短于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发行机构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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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除另有约定外,现金、首饰保险金额总和为总保险金额的10%(其中现金为2%,首饰为8%);电脑、摄像机、照相机、手机保险金额总和为总保险金额的30%。 |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遭受有明显现场痕迹并经公安部门确认的外部人员盗窃、抢劫行为所致丢失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标的在被盗窃、抢劫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被保险人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