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综合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16周岁至70周岁 | 保障期限:两年,保险责任起始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
发行机构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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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本保险为定额保险,按份出售,投保人以缴纳保险保障金的形式投保,每份保险保障金为2,000元人民币。 在每个保单年度内,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每份为5,000元,财产损失保险金额每份为3,000元,其中房屋和房屋内装饰装修的保险金额为2,000元,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为1,000元。 投保人可投保多份,但总的财产损失部分保险金额以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无效;总的乘客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以100万元为限,超过部分无效。 | ||
保险责任 |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 火灾爆炸风险保障 自然灾害风险保障 外来物体撞击风险保障 管道爆裂风险保障 室内盗抢风险保障 乘客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与本公司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与本公司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5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与本公司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5%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