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家庭财产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可以为一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也可以短于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发行机构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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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由于家庭燃气用具、电器、用电线路、雷电以及其它内部或外来火源引起的火灾; (二)家庭燃气用具、液化气罐以及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