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特种意外伤害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三个月 |
发行机构 | 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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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按照在投保时与投保人的约定,对被保险人遭遇的以下一类或几类风险承担保险责任: (1)自驾(乘)汽车意外伤害: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经营客货运业务的汽车在车厢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 (2)汽车乘客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汽车在车厢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 (3)轨道车辆乘客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轨道交通车辆(包括火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列车)在车厢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 (4)轮船乘客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轮船自踏上轮船甲板时起至离开轮船甲板止遭遇意外伤害事故; (5)飞机乘客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遇约定的风险,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凭证所载的该类风险对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