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财产保险、综合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年满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 | 保障期限:最长为三年 |
发行机构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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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本保险合同的家庭财产保险金额分为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三档,借款人可根据自身家庭财产情况选择保险金额投保。其中家庭房屋的保险金额占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险金额的70%,家庭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占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险金额的20%,室内家具及家用电器的合计保险金额占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险金额的10%。 生产经营用财产的保险金额为家庭财产保险金额的30%,借款人可选择是否投保生产经营用财产。 |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在保险单列明的地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由于上述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自有设备供电、供气、供水的突然中止,及其管线破裂引致保险标的的浸没、淹湿、泄漏损失。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上述财产损失合计为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家庭财产及生产经营财产保险金额之和。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家庭财产及生产经营财产之和保险金额的30%。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