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保证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最长为一年 |
发行机构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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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为投保人贷款金额与贷款合同签订日确定贷款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之和。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 ||
保险责任 | 投保人未履行与被保险人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义务,视为保险事故 发生。保险人将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赔偿《贷款合同》项下投保人欠付的本金及保险事故发生时到期未付的贷款利息(利率按原贷款合同的约定执行)扣除本保险合同第十一条及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免赔额后的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 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法律费用赔偿金额不超过根据本条款第四条约定的应由保险人赔偿金额的10%。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