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医疗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女性保险 | 投保年龄:16周岁至55周岁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的24时止。 |
发行机构 |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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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在等待期后,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定义的女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保险金额向该被保险人给付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本合同定义的女性疾病如下: (1) 原发性乳腺癌; (2) 原发性卵巢癌; (3) 原发性宫体癌; (4) 原发性宫颈癌。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