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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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向意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并于7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遭受私家车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向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并不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并于7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遭受私家车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5倍向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并不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的105%向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5、疾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的105%向疾病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疾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6、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单期满日24时仍生存,则我们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我们不再承担给付其它保险金的责任。
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为:本合同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之和×125% 。
本合同在给付以上任何一种保险金后,我们不再承担给付其它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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