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出生后满七天至五十五周岁(含五十五周岁)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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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1、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满期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我们在该满期日向被保险人给付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作为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在本合同终止、撤销、接触后或效力终止期间,我们不承担本合同的保险责任 3、若我们已经按照本合同所附的《安联附加安康福瑞长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合同约定给付了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我们不再承担本合同的保险责任,且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