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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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一般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汽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乘坐或驾驶私有汽车及公务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和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汽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轨道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和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轨道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和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上述所列各项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一项且一次为限。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但保单红利是非保证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在保险单周年日将红利分配给您,随后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
保单红利的领取
本合同保单红利的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即红利留存在我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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