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医疗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十八至七十周岁(连续参加本保险的,续保时最高年龄可放宽至七十五周岁)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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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基本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所载保障利益表的最大限额内对以下项目进行赔付: 一、 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二、 门诊医疗服务 三、 手术费用 四、 特殊疾病和特殊项目 五、 精神和心理障碍治疗费 六、 临终关怀费 七、 专业护士家庭护理费 八、 处方药 九、 耐用医疗设备购买或租赁费 十、 医疗及身故援助保险服务 十一、 特殊风险保障 可选保险责任: 一、 预防性健康检查 二、 牙科保障 三、 眼科保障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