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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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一、高中成长金
1.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13周岁,且在其年满1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5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200%给付高中成长金。
2.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13周岁,我们不承担本项责任。
二、大学成长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300%给付大学成长金。
三、创业及婚嫁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2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500%给付创业及婚嫁金。
四、养老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120%给付养老保险金。
五、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6或交费年期数7(以较小者为准)。
2.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105%×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
如果您选择的是趸交趸交趸交趸交8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趸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计算(以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如果您选择的是分期支付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计算(以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六、投保人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在年满60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将豁免投保人身故或被鉴定为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至交费期满之间本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变更投保人的,我们将不予豁免保险费。
在给付高中成长金、大学成长金、创业及婚嫁金、养老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红利分配”。
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增加本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红利应分日是保险单周年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将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或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保险单周年日。
我们将每年至少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将在本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
终了红利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发放:
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特别红利
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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