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0年,自本主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至本主合同期满日24时止。 |
发行机构 |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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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以下两项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主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年金 自本主合同的第五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起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合同期满日),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本公司按本主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给付年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期满日24时仍然生存,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