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疾病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女性保险 | 投保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 保障期限:一年 |
发行机构 |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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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以下简称“保险事故”),本公司将给付等同于该被保险人名下保险金额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如被保险人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本公司仅对一种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承担给付责任,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