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少儿保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12周岁 | 保障期限: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保险单上记载的保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
发行机构 |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
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险合同保险费的105%,本主险合同终止。这18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无等待期。 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和附加险合同安邦附加乐无忧1号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之和的1.05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全残,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