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50周岁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有20年,30年和至被保险人70周岁后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三种,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
发行机构 |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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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10年 | ||
保障范围 | 每份本合同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你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 (2)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把现金为你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10% 满期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你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1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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