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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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合同中约定的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200%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交通意外特别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交通工具期间10.4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300%给付交通意外特别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保险期间届满日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分配红利和红利分配方案,并寄送红利通知书,若本合同于保单周年日确定有红利,我们将进行分配。
红利是不保证的。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
保单红利
本合同的红利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即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
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将在本合同终止时给付,并至多分配一次。
终了红利有以下三种情况:
(1)满期终了红利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终了红利分配,我们将以增加满期保险金的形式给付。
(2)体恤金终了红利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且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终了红利分配,我们将以增加身故保险金的形式给付。
(3)特别终了红利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上述两项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终了红利分配,我们将以增加本合同现金价值的形式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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