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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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你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乘以满期给付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你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保险期间为10年,则满期给付比例为100%
若你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保险期间为20年,则满期给付比例为120%
身故保险金
在本主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包括以下两项
基本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你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的105%给付基本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航班飞机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航班飞机,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航班飞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航班飞机的舱门的这段时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我们除给付基本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倍给付航班飞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本主险合同项下航班飞机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的给付以1000万元人民币为限。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确定
保单红利的领取
红利领取方式为: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并按我们每年宣布的红利累积利率累积生息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
红利公布日为每年的6月1日。若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派发日为保单周年日。
当本主险合同效力在红利派发日之前因合同解除、给付等原因终止,我们不支付当年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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