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终身寿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满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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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 生命末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诊断确定符合生命末期5状态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以人民币拾万元为限)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 我们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后,本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及其相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及退保金额等,均相应比例减少。 3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龄达到八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即行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