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终身寿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
发行机构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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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① 若被保险人因乘坐或驾驶私家车,自进入私家车车厢时起,至抵达该次乘坐或驾驶到目的地走出私家车车厢时止的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的,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除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金额外,额外给付等同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账户价值金额的身故保险金,但额外给付的身故保险金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本合同效力终止。 ② 若被保险人因本条第①款中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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